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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推选方案

作者:时间:2018-09-30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3044永利集团“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理工字 〔2017133号)文件精神,对于本年度“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的推荐评选,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推荐小组

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 评审推荐小组。

  长:朱玉清  

副组长:牛玉俊  郭学军

  员:王  满  胡双年  吴宏锷  梁  瑛  马  戈  

李瑞阁  连冬艳  叶红梅

二、评选范围

全院教职工

三、评选标准

依据《3044永利集团教师社会服务量化积分细则》,积分达到70分和90分以上的,优先推荐学校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对于未获得学校称号且又有一定积分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将根据积分,换算为系内绩效积分,作为系院评先评优及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报名、撰写自评报告及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 3个步骤。

第一步: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个人根据学校“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实施办法决定是否报名,名单由办公室汇总统计后上报给校地合作处。

第二步:个人根据《积分细则》申请参加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及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撰写自评报告(不超过 3000 字),提供佐证材料,待学院核查。

第三步:学院审核推荐。根据教职工的申报材料,依据《积分细则》,推荐小组审核积分和佐证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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