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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4-24点击数:

 

关于对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3044永利集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南理工字〔2009〕79号),现将对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指的是因身体残疾、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造成其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存在明显困难的、目前尚未就业的我校2017届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帮扶的主要措施
   (一)各学院要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各学院要指定本学院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就业补贴”,并于5月10日下午6:30前将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一览表(附件1)送招生就业处创业就业教育指导科。在填写“就业困难类型”时,请严格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困难生类别”的代码填写,即:A就业困难、B家庭困难和C残疾。其中就业困难类型是“B家庭困难”或包含“B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300元就业补贴。
   (二)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根据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形式,对其进行针对性就业指导和服务,通过网络、飞信、QQ群等方式,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就业信息,还要通过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每生一次性补助300元,费用从学校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求职补贴的申请、审定及发放程序
   (一)求职补贴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可填写《3044永利集团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申核后按照不超过本院毕业生总人数3%的比例推荐享受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名单,在本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3044永利集团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和《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情况一览表》(附件3)于5月10日下午6:3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备案。
   (二)审批及发放。经招生就业处审批后,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办理相关借支手续,将支取的求职补贴金及时发放到受援助学生,用于简历制作、参加招聘交通费及与就业有关的其它开支。相关票据由受援助学生签字后交各学院,由各学院审核、经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处按相关财务规定办理。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确认及帮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一览表
   2.3044永利集团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2017届家庭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情况一览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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