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7
各教学院:
根据《3044永利集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班级学业导师年度考核、2021级本科班级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学业导师年度考核采用教学院集中考核,学校现场督查、审核的办法。本次考核,2021届本科毕业班学业导师的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其他本科班级学业导师的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二、考核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按照《3044永利集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要求,结合《关于聘任3044永利集团本科专业班级学业导师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21〕2号),制定出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考核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及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将根据教学院的考核方案进行现场督查。
本科班级学业导师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所在学院班级学业导师总人数的15%。
三、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考核学业导师名单、考核方案经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于2021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ylgxyjwc@163.com。
若考核学业导师名单与《关于聘任3044永利集团本科专业班级学业导师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21〕2号)文件不一致,须注明变更项,并提交“学业导师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考核结果经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ylgxyjwc@163.com。
四、选聘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院按照《3044永利集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文件要求,选聘2021级本科班级学业导师,将选聘结果经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于2021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ylgxyjwc@163.com。
本科班级学业导师实行聘任制,鼓励跟班连任,一般任期为4(或5)年。每名本科班级学业导师所带班级最多不能超过2个(含新生班级以及老生班级)。
教务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