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文件(附件一)通知要求,我校2017-2018学年转专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情况,在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及《2017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二),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单位领导在《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12月22号前送至拟转入学院。
三、拟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XXX学院拟接收学生明细表》(附件四),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和
《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等相关材料一起于2018年1月3日前将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5室)。
当拟转入学生人数超过可接收人数时,拟接收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选拔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考核,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校根据学生拟接收学院考核情况和学生日常表现等综合确定转专业名单。
五、教务处于第二学期的第一周内出具《转专业通知书》至转出学院。
六、转出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
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
《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一),并将转专业的相关文件精神告知学生,对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严格审核,避免有些学生盲目跟风,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附件:1、《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
2
、
《2017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统计表》
3
、《3044永利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
、《
XXX
学院拟接收学生明细表
》
教务处
2017
年12月18日